蓝科高新: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相关资料图)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对该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 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项事先与
我们进行沟通,我们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同意
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交易定价客观、公允、符合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会构成公
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经营的正常开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定价合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
序,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
同意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孙延生、周邵萍、张巧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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